2014-06-10 10:35:58 点击:
今年58岁的陈善琳,是新乡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处长,也是一位环保志愿者,只要见到垃圾,他便条件反射般地弯下腰捡起来,“要是不捡,我心里痒得慌。”
每天早晨和下午,老陈就利用业余时间,在他居住的小区内捡垃圾。他希望用自己无声的行动,让更多人意识到,“把垃圾放入垃圾桶是件光荣的事!”
心动不如行动
6月9日早上6点半,记者来到启明小区时,陈善琳正准备回家。过去,老陈早上7点钟起床,为了捡垃圾,他把起床时间改到早上5点半,每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捡垃圾。
从今年四月份起,老陈开始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义务捡垃圾——随意丢在鹅卵石路缝隙间的烟头、草丛中的食物包装袋、用过的餐巾纸,甚至是小狗的粪便,都被老陈捡起来放进垃圾桶。
启明小区是新乡市较大的一个社区,常住人口8000多人。“过去环境还不错”,居委会主任李力介绍,“后来入住人口不断增多,开始有人乱丢垃圾”。居委会的工作人员,也曾劝导过乱扔垃圾的人,“但效果不太好,一些人还有抵触情绪。”
2013年10月,因为该小区内随处可见的狗的粪便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生活,有人在小区门口贴了“杀狗令”。“有些人很不自觉”,小区内一位环卫工人,说起垃圾一肚子无奈,“明明离垃圾桶没多远,就是要往地上扔垃圾,你说他们吧,他们还不愿意,说你干的不就是扫垃圾的活?”
说起捡垃圾的举动,陈善琳说:“早就有捡垃圾的想法,也有过思想斗争。别人会不会说我出风头呢?邻居看见怎么解释呢?”不过最后,他做出了决定,“心动不如行动,想做就做,管别人咋想呢。”
4月7日早上,陈善琳穿上印着志愿者字样的红马甲,开始了他捡垃圾的行动。
帮助别人,快乐自己
刚开始,老陈捡垃圾用的是家里的小笤帚和自制的垃圾网袋,但用了一段后,发现效率太低,“我打扫的地方大都是在草坪上或者草丛里,烟头和碎纸屑基本扫不出来”。
在向清洁工人请教之后,老陈到市场上花18元购买了垃圾夹。几天下来,效率大增。熟能生巧,老陈成了捡垃圾的“高手”,有了这垃圾夹,草丛中小小的烟头也能一次性、准确无误地夹起来。别人走路都是看着前面,老陈则是低着头瞅着哪里有垃圾。
老陈说,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,也只是在小区内的广场游园里捡垃圾。但尽管如此,每次捡完也得一个多小时。
义务捡垃圾两个月了,老陈“越捡越上瘾”,只要见到垃圾,他便条件反射般地弯下腰去捡。上周六去百货大楼,一下公交车,看见站台边有一摊狗的粪便,他拿起卫生纸包起来,扔进了垃圾桶,“要是不捡,我心里痒得慌。”
后来,老陈发现,下午捡垃圾效果更好,“这个时间段,小区内的人最多,扔垃圾的也多,捡垃圾的‘身教’作用可能更好”。别人是下班后就没事了,可老陈总是要忙到晚上7点多才能回家。
“帮助别人,快乐自己”,陈善琳很喜欢这句话,“每天捡完垃圾,我都很轻松,上班时的工作效率也高了,感觉浑身都轻松!”
捡垃圾影响着小区居民
老陈义务捡垃圾,得到了居民们的称赞。“这人可好,不怕脏、不怕累”,一位晨练的老人说,“不管是动物的粪便还是小孩子的粪便,他都去处理。”
“我一看就知道,已经有人捡过垃圾了”,负责小区广场卫生的尚女士,因为是每天早上7点上班,所以至今没跟老陈碰过面,“我早就听说他的事了,如果大家都像他爱护环境,那咱小区就更好了!”
老陈默默无声的行动,也在感动着身边的居民。“看到有人乱扔垃圾,老陈总是一声不吭把垃圾捡起来”,一位居民说,“下回他们也不好意思乱扔了”。
“我都这么大年纪了,干这不是图表扬,”陈善琳对记者说,“通过我的行动,能让大家爱护环境,让更多人意识到扔垃圾是不文明的行为,这就是最大的收获。”
老陈的行为,引起了小区管理人员的注意。“我们也计划跟老陈一起,周末在广场搞一些宣传,教育更多居民爱护环境。”李力说。
不希望一直捡下去
捡了两个月后,垃圾数量有些减少,但离老陈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,“每天捡,每天都有。”
“眼下肯定还会继续捡垃圾”,但陈善琳告诉记者,他并不希望一直把垃圾捡下去,“没人乱扔垃圾,才是最理想的状态。”老陈也在思考,如何能让他的环保宣传“效益最大化”。“我这种方式,非常初级,所以,我不反对媒体采访,希望通过你们的宣传,能让更多人文明起来,不再乱扔垃圾。”
5月26日,新乡市检察院倡议全市检察人员,向陈善琳学习,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弘扬文明风尚。“简单的事,坚持下来就不简单”,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说,“老陈做的,并不是轰轰烈烈的事,他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助人为乐,这就是传递正能量!”
按照老陈的规划,他要同志愿者们一起,利用周末时间,走进社区和郊区村庄捡垃圾,“让更多人意识到,把垃圾放入垃圾桶是件光荣的事情”。
帮助别人,快乐自己
记者采访中得知,陈善琳的家里有很多困难。他的岳母偏瘫、母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,9岁的外孙因脑瘫一直躺在床上,吃饭需要喂。但老陈很乐观,“同事们说,看不出来我是那种‘家里有可多事的人’。”
干好工作,照顾好家人,帮助他人,是老陈对自己的要求。
生活中,照顾老人、照看外孙这些事老陈和爱人料理得井井有条。工作中,58岁的陈善琳是新乡市公检法系统的“老大哥”,虽然已近退休年龄,但他对待工作的认真程度和热情,得到同事们的一致称赞。“我常给大家说,工作中要换位思考,把申诉人当成自己的亲人,才能把工作干好!”
“帮助别人,快乐自己”,老陈很喜欢这句话,“被人爱是幸福,把爱释放出来,有能力去爱别人,爱社会,同样是一种幸福”。“我是一个共产党人,是一个检察人”,老陈说,“同时,我还想做一个文明的人。”
每天清晨,58岁的陈善琳都在小区里捡垃圾,并把它们放进垃圾桶里。
刚捡了一个垃圾,又发现一个。
老陈总是低着头,寻找路边的垃圾。
——本文来源《大河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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